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6 09:15:48 来源::
各二级学院、中心、所:
接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限:凡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我省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符合《实施细则》评选条件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二、成果形式及学科分类:本次评奖,按照著作类、论文类、智库研究类、社科普及读物类4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马列·科社;(2)党史·党建;(3)哲学·宗教学;(4)理论经济;(5)应用经济;(6)法学;(7)社会学;(8)政治学;(9)语言学;(10)文学;(11)艺术学;(12)教育学;(13)心理学;(14)体育学;(15)新闻传播学;(16)图书情报学;(17)历史学;(18)管理学;(19)智库研究;(20)社科普及读物等20个学科申报。
三、成果申报及材料要求
1.成果申报:由申报者根据本通知和《实施细则》规定,选择申报学科(类别)和成果形式。
2.申报者原则上是申报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非第一作者的执笔人、通讯作者不得申报。每位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每个单位或课题组只能申报一项。
3.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书面申报同步进行。
(1)网上申报:申报者(不含高职院校)登录江西社科网(http://www.jxskw.gov.cn/),点击“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登录后按要求录入成果信息、合作人信息,上传申报评审表(只需上传第4页及以后的内容,前3页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成果材料(匿名)、反响材料(匿名),检查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要求上传的申报评审表、匿名成果材料(限120M)和匿名反响材料(限120M)只能为PDF格式,不支持图片、DOC、DOCX、CAJ等格式。
(2)书面申报:申报者须向受理单位提交申报成果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具体材料包括:《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附件2)(系统导出带水印)一式5份(无须匿名),成果原件、相关反响及证明材料一份(无须匿名)。相关反响及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单独装订成册。
4.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各二级学院、中心、所,各二级学院、中心、所应按通知要求进行形式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填写《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A3幅面),并将《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附件2)(系统导出带水印)一式5份(无须匿名),成果原件、相关反响及证明材料一份(无须匿名)的纸质材料(含电子版)及《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盖学院公章版纸质材料(含电子文档)统一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集贤楼412室。
5.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5月7日—5月21日17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5日17时。
温馨提示:网上申报信息与书面申报材料信息务必一致,以免因申报材料打回重做而错过了申报时间。
请各科研秘书将所有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于2025年5月25日17时前报送至科建处集贤楼412室,电子版发送至鄢莹老师OA。
联系电话:(0793)8150645 联系人:鄢莹
附件.rar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