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0-10 15:27:49 作者: 点击数: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确保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各专业的培养目标能够适应社会的需求,为培养目标的修订提供依据,现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及《上饶师范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办法(修订)》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 一、评价组织和主体 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的评价。 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主体为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高校专家、校内教师及管理人员、在校学生、毕业5年以上的校友、用人单位及行业企业专家、行政主管部门等。 二、评价内容 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重点关注培养目标与内外部需求的吻合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结合学校总体定位、办学特色以及办学条件等评价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学校定位及专业特色定位的符合度,以保障有足够支撑条件确保人才培养目标达成。 (二)高校专家 征求其他高校专家对培养目标合理性的评价意见,从学科专业发展对人才需求与专业培养目标的吻合度来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 (三)校内教师及管理人员 从专业发展及特色方面,了解不同层面教师对人才培养目标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人员为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或教师代表)、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等。 (四)在校学生 了解学生职业发展规划,以及对本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评价学生职业发展规划需求与培养目标的吻合程度。 (五)毕业5年以上的校友 了解校友对工作岗位的适应状况,了解校友的职业发展对学校教育的需求,评价校友的主流职业发展需求及与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吻合程度。 (六)用人单位及行业专家 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用人单位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以及毕业生岗位胜任能力,从行业企业的需求与培养目标的吻合度来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同时获取用人单位及行业企业专家对专业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毕业生综合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为持续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七)行政主管部门 调查本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及职业能力特征等是否满足地区行业发展需求。 三、评价方法与过程 评价方法包括座谈、电话访谈、研讨、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评价主体对培养目标合理性的认同度设置科学问卷并设定评价分数,调查问卷回收后,通过调查问卷分值及参与调查人数加权平均计算得到调查对象对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的定量评价结果。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分析评价主体的意见,与社会需求和利益相关者的期望等内外需求进行对应,形成定性评价结论。 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流程如下图所示: 四、评价周期 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原则上每2-4年评价一次,一般依据培养方案修订的周期而定,各专业也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增加评价次数。 五、评价结果及应用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综合定性评价结论和定量评价结果做出最终评价结果,并给出人才培养目标是否合理的结论及改进措施。 